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10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选举孙宏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孙宏华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孙宏华女士,196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处储蓄所组长、制剂分厂财务处备用金会计、保健品经营部会计、审计监察部内部审计等。
截至本公告日,孙宏华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3,996 股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宏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宏华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