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22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迪古汉”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16,140,000股,发行价格为17.76元/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年5月25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7
年5月25日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Tus-GuhanGroupCorp.,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启迪古汉
股票代码: 000590
法定代表人: 王书贵
董事会秘书: 曹定兴
注册资本(发行前): 223,331,267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办公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邮政编码: 421001
电话号码: 0734-8239335
传真号码: 0734-8239335
公司网址: www.guhan.com
电子信箱: stocks@guhan.com
所属行业 C27医药制造业
销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
品)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服务;经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网络信息科技、系统集成;电子数码产品领域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25日,清华大学出具《清华大学关于同意紫光古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清校复[2015]14号),同意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等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上述决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该项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2016年11月18日,启迪古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4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核准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万股新股。
(2)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于2017年4月26日向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弘湘”)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3 名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所有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书》的规定于2017年4月28日15:00时前足额缴纳了认购款。
3、发行时间
日期 工作内容
2017年4月26日(周三) 发行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备中国证监会;
向特定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
2017年4月28日(周五)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资金到账时间截止当
日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验资;
2017年5月2日(周二) 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
资
2017年5月5日(周五)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报告、验资报告、
律师见证意见等相关文件
2017年5月10日(周三) 完成股份登记,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2017年5月11日(周四)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文件
4、发行方式、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140,000股。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7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19.73元/股。为此,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7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息后的交易均价的90%。
7、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元。
8、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7,950,000.00元(含增值税),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
用6,800,000.00元(含增值税),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合计1,150,000.00元(含增
值税)。
9、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
元。
10、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1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8日,3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德证券
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天职国际于2017年5月2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27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4月28日,中德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启迪古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286,646,400.00元。 根据天职国际于2017年5月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246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950,000.00元(此金额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截至2017年5月2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8,696,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49,999.98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6,14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63,006,399.98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471,267.00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1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3、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5月1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5月25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7年5月25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14、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①启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