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衡阳中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配股的申报材料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67号文批准,将于近 日刊登《配股说明书》,现就该次配股方案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2股(按1996年元月底股 本10配3)的比例向“湘中药”普通股股东配售新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多以10配1.05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部分配股权。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00元。
衡阳中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