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情况概述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的普通合伙人及其执行事务管理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与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晓”),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19日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汇垠澳丰将持有蕙富骐骥0.1664%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北京鸿晓。根据《协议》与《补充协议》的约定,《协议》生效需要以“经过蕙富骐骥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经过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且“北京鸿晓出具关于‘承接汇垠澳丰原有重组承诺并在2018年6月24日前完成相关资产重组”的承诺函’为前提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2017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北京鸿晓预计将于2018年1月18日前提请珠海泓沛召开合伙人会议,汇垠澳丰预计于2018年1月提请召开蕙富骐骥合伙人大会商讨审议合伙份额转让事项。
二、变更进展情况
1、2018年1月29日,汇垠澳丰函询北京鸿晓并要求提供关于珠海泓沛合伙人大会
决议的进展说明和书面文件。
2、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抄送的北京鸿晓回函,函称:“北京鸿晓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提议召开了珠海
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就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持有的蕙富骐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由于与会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全体合伙人未进行表决,目前各方仍在协商过程中。”
3、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杨曦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等(合计持有珠海泓沛三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份额)的《告知函》称:“就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万元受让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0.1664%财产份额,并担任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珠海泓沛已于近期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未能就上述事宜进行有效协商和形成表决意见。。。。。。特此致函并声明如下:“1)我方坚决不同意北京鸿晓受让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并担任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珠海泓沛已决议成立内部临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临时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珠海泓沛合伙人会议决议之内容以及其他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授予的职权(其中包括授权临时工作小组洽谈对外出售珠海泓沛持有的资管计划全部B级份额权益以及需要由珠海泓沛承担的资管计划A级份额权益)。
3)对于北京泓(鸿)晓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珠海泓沛《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流程而擅自作出的任何越权行为,我方均不予以认可,相关法律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我方保留追究北京泓(鸿)晓及其委派事务代表等相关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4、同日,公司分别函询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北京鸿晓,请各方核实《告知函》所述情况是否属实,明确说明后续工作安排,并于2018年2月3日前书面回复公司。同时请各方确保提供给公司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以保障信息披露,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2018年2月3日,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复函上市公司,称:“2018年2月2日,
汇垠澳丰收到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珠海泓沛三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份额)的《告知函》,函中提及,珠海泓沛已于近期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未能就惠富骐骥财产份额转让事项进行有效协商和形成表决意见,坚决不同意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持有的惠富骐骥财产份额并担任惠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鉴于‘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是本次份额转让事项的前置生效条件之一,汇垠澳丰和蕙富骐骥已于2月3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向北京鸿晓发送《确认函》并抄送贵司,要求北京鸿晓对上述情况予以书面确认及说明,并于2018年2月5日12:00前回复我方。
汇垠澳丰将根据北京鸿晓回函的具体内容与相关各方进行商讨,在充分参考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意见的前提下,确认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份额转让事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
6、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收到北京鸿晓的回复。公司将持续关注回复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汇垠澳丰与北京鸿晓签署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是本次份额转让事项的前置生效条件之一,而《告知函》中所述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坚决不同意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持有的蕙富骐骥的财产份额,并担任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对本次份额转让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选定媒体上刊登。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