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情况概述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的普通合伙人及其执行事务管理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与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晓”),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19日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汇垠澳丰将持有蕙富骐骥0.1664%的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北京鸿晓。根据《协议》与《补充协议》的约定,《协议》生效需要以“经过蕙富骐骥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经过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且“北京鸿晓出具关于‘承接汇垠澳丰原有重组承诺并在2018年6月24日前完成相关资产重组”的承诺函’为前提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复牌后,公司先后于2017年12月23日、2018年2月5日、2月7日、2月27日、3月3日、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8-002、2018-004、2018-008、2018-011、2018-013)。
二、变更进展情况
关于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持有的蕙富骐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相关事项(以下简称“受让事项”)的进展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北京鸿晓与汇垠澳丰签订了关于蕙富骐骥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汇垠澳丰同意将其持有的蕙富骐骥0.1664%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鸿晓,并约定受让事项以“蕙富骐骥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为生效条件。
2017年11月19日,北京鸿晓与汇垠澳丰签署了关于蕙富骐骥的《补充协议》,约定受让事项需要经过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且北京鸿晓需要向汇垠澳丰出具关于“承接原有重组承诺并在2018年6月24日前完成相关资产重组”的承诺函,待双方约定的所有生效条件同时满足后,《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方可生效。
2017年12月21日,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向北京鸿晓发送了关于受让事项的《问询函》,询问受让事项的进展。北京鸿晓于2017年12月22日回函将于2018年1月18日前提请珠海泓沛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决议北京鸿晓受让汇垠澳丰持有的蕙富骐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相关事项。
北京鸿晓作为召集人,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提议召开了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就受让事项进行了讨论。由于与会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全体合伙人未进行表决并同意继续协商。
2018年2月5日,北京鸿晓致函公司,称“将继续与珠海泓沛全体有限合伙人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北京鸿晓将在本回复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再次提请召开珠海泓沛合伙人会议对受让事项进行表决,并按表决结果进行披露。”
2018年2月26日,北京鸿晓函致公司及汇垠澳丰《北京鸿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GP转让进展的说明》,其表示将积极与珠海泓沛全体有限合伙人协商,但由于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曾于2018年2月2日致函上市公司称其坚决不同意受让事项,导致沟通协商难度增大。北京鸿晓已向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提议于2018年3月7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对受让事项进行协商和表决。
2018年2月28日,公司致函北京鸿晓就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珠海泓沛三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份额)函告公司、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的内容进行核实。2018年3月2日,北京鸿晓复函公司(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11)。
2018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对北京鸿晓受让蕙富骐骥GP一事采取直接表决的方式进行决议的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13)。
(二)进展情况
2018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汇垠澳丰《关于蕙富骐骥财产份额转让进展的函》,
内容如下:
“1、根据汇垠澳丰与北京鸿晓于2017年11月17和19日分别签署的《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约定:必须同时满足“蕙富骐骥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以及“北京鸿晓向汇垠澳丰出具‘承接原有重组承诺’的承诺函”三个前置条件后,上述转让协议方可生效。
2、2018年2月2日,汇垠澳丰收到来自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合伙
企业三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份额)的《告知函》,函中声明“坚决不同意北京鸿晓受让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并担任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根据北京鸿晓于2018年2月5日向汇垠澳丰出具的《关于确认函的回复函》,
北京鸿晓于2018年1月17日提议召开了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会议,就受让事项进行
讨论,与会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全体合伙人未进行表决并同意继续协商。北京鸿晓将继续与全体有限合伙人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将在10个工作日内再次提请召开珠海泓沛合伙人会议对受让事项进行表决。
4、2018年2月28日,汇垠澳丰再次收到来自珠海泓沛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持
有合伙企业三分之一以上实缴出资份额)的告知函,函中再次声明“坚决不同意北京泓晓就上述转让事宜召开合伙人会议的提议;亦不同意上述转让事宜”。
5、根据北京鸿晓于2018年3月7日向汇垠澳丰出具的《关于GP转让进展的说明》,
北京鸿晓于2018年3月7日再次召开珠海泓沛全体合伙人会议,就转让事项进行表决,
其中占珠海泓沛实缴出资份额45.22%的合伙人表示反对,未能取得“全体合伙人决议
通过”。
6、2018年3月9日,汇垠澳丰召开蕙富骐骥合伙人会议,就转让事项进行表决,
有限合伙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有限合伙人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占合伙企业份额实缴比例99.83%)对上述决议事项投弃权票。根据《合伙协议》第二十三条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通过视为有效。本次决议事项因全体合伙人超过50%以上的表决权没有通过,故未能取得“蕙富骐骥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
鉴于转让事项前置条件历经数月仍无法达成,在参考各方意见或建议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汇垠澳丰决定不再继续推动本次转让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选定媒体上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