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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30

*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聘请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王宏宇、方光荣、李正宁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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