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21-06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北电气 2021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询一:你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负,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你公司 2021 年半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收入仅为 2,844.63 万元,同比下降 24.82%,净资产为-1.99 亿元,如你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请你公司就退市风险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评估其可行性。
【公司回复】:
为避免东北电气 2021 年年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4.3.11 条中有关终止上市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全力推进以下应对措施:
1、主营收入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为输变电设备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酒店住宿、餐饮、管理业务。
⑴ 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将最大程度的克服疫
情和原材料上涨影响,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继续凭借在输变电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实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加大对高新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创新的投入,及时将新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第一时间推向市
场,加快存量业务生产交付,做大增量市场业务开发,最大限度实现增产增收目标。
⑵ 2021 年 7-8 月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
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长春名门饭店有限公司、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御景湾酒店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开展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业务。该部分酒店业务自 2021 年 9月 1 日起投产运营,目前运营状况良好,预计将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大幅提升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2、净资产提升
⑴ 2021 年 7 月 23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21)琼民终 36 号民事判决
书,就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起诉公司支付职工安置费纠纷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东北电气无需承担责任。鉴于公司已于 2017 年度按本案涉及的金额计提
预计负债 37,745,190 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
因此会计处理将冲减以前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公司 2021 年度预计负债将减少37,745,190元,净利润将增加37,745,190元,最终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⑵ 2021 年 5 月 20 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
立案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凯毅”)诉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高开”)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请求判令沈阳
高开向沈阳凯毅返还 17,046 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021 年 8 月 23 日,海南一中院一
审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中。如法院终审生效判决认定公司胜诉,在沈阳高开履行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后,将改善公司净资产。
⑶ 2021 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调动和深入挖掘自身资源,加强全面预算管
理和成本管控,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除上述举措外,公司亦在同步研究制定其他净资产提升举措,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可行性及风险提示
上述举措在正常情况下具有可行性,但受宏观经济环境、疫情防控整体形势、
法院裁决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能否全部实现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条情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问询二:2021 年 7月 14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
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长春名门饭店有限公司、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场地用于开展酒店业务。8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御景湾酒店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场地用于开展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业务。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前述租赁合同的履行进展,以及相关酒店的营业状况、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情况等。
【公司回复】: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逸唐酒店与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长春名门饭店有限公司、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自 2021 年 8月 23日东北电气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逸唐酒店与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御景湾酒店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自 2021 年 8月26 日东北电气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逸唐酒店所租赁的上述场地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投产运营,目前上述所有的酒
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业务运营正常,营业状况良好,9 月份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1,680 万元。
问询三:半年报显示,你公司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执复 27 号
执行裁定,你公司向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高开”)支付的17,046 万元未被认定为履行判决行为,沈阳高开获得该17,04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退还,你公司子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述诉讼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复】:
自 2021 年 5月20 日海南一中院立案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凯毅诉沈阳高开等
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后(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海南一中院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中。如法
院终审生效判决认定公司胜诉,在沈阳高开履行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后,将改善公
司净资产。
问询四:报告期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345.4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2.6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述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对应的客户名称、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其充分性、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相关客户是否属于关联方。
【公司回复】: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 确认 账龄 计提的坏 合同约定的 期后回
金额 时间 账准备 回款时间 款情况
剩余应收款项为运行款及质保金,运行款
内蒙古
329.65 2020 年 1-2 年 10.32 在整个机组运行后支付,质保金在机组运 \
XXXX 发电 5 月
行 1 年后支付。由于项目延期,尚未运行,
有限公司
具体运行时间待定。
2020 年 剩余应收款项为运行款及质保金,运行款
上海 XXXX 275.10 7 月、 1 年以 5.13 在整个机组运行后支付 ,质 保金在机组运 120.39
公司 2021 年 内 行 1 年后支付。由于项目延期,尚未运行,
2 月
具体运行时间待定。
浙江 XXXX 2021 年 1 年以 未计提坏
273.60 6 月 内 账,账龄 2021 年 11 月 150.12
公司 时间短。
剩余应收款项为运行款及质保金,运行款
湖南 XXXX 244.00 2020 年 1-2 年 9.20 在整个机组运行后支付,质保金在机组运 \
电力公司 1 月 行 1 年后支付。由于项目延期,尚未运行,
具体运行时间待定。
剩余应收款项为运行款 及质 保金,运行款
中电 XXXX
223.10 2020 年 1 年以 6.98 在整个机组运行后支付,质保金在机组运 188.72
工程有限 9 月 内
行 1 年后支付。由于项目延期,尚未运行,
公司
具体运行时间待定。
合 计 1,345.45 \ 31.63 \ 459.23
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迁徙率于每年年底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020 年经
审计的一年迁徙率为 3.1332%,上表中除了对浙江 XXXX 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