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21-00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一中院”、“法院”)转来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电瓷”)因不服海南省一中院(2019)琼 96 民初 381 号民事判决书而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现对本案进展披露如下。
一、本案概况
本案概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5)。
二、诉讼进展
抚顺电瓷不服海南省一中院(2019)琼 96 民初 381 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海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
1.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维持(2019)琼 96 民初 381 号民事制决书第一项;
2.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判决追加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抚中执字第 00140 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3. 请求由被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尚未确定二审开庭日期。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目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东北电气无需承担责任。鉴于原告方抚顺电瓷已申请上诉,公司尚无法预计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档
㈠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