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资产收购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书
吾等已获董事会委任为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以考虑收购协议(包括后期转让)、偿还协议及管理协议[及交易]的条款,并向阁下提供意见。东英及嘉华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此方面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务请阁下留意东英及嘉华之函件,就收购协议、偿还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作出的意见。经考虑收购协议、偿还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东英及嘉华的意见,特别是其所载主要因素及理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收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嘉华的意见,特别是其所载主要因素及理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收购协议、偿还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就独立股东而言,乃属公平合理。因此,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批准收购协议、偿还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的普通决议案。
此致
代表
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陆燕荪 管维立
邢玉久 翟锋谨启
二OO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