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2000年6月1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宁证监公司字[2000]96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47号”文批准。
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00元;
4.配股比例: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394,466,15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307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即以199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03,435,500股计算,每10股配售3股);
5.配股数量:本公司国有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1,400,000股,其余部分放弃;法人股股东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本公司B股市价低于配股价,主要B股股东已承诺放弃配股权,预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41,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主要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配股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