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乌拉圭Lorsinal S.A.50%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年7月15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乌拉圭Lorsinal公司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LatAmValuePartnersLimited(以下简称“LAVP”)和Roberto Pérez Paternoster(以下简称“RP”)先生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本公司与LAVP共同收购Lorsinal S.A.(以下简称“Lorsinal”)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收购50%股权。由宁波恒阳指定公司的西班牙三级子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Holding,S.L.(以下简称“恒阳(拉美)投资”)为收购Lorsinal公司50%股权的主体。本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投资收购乌拉圭Lorsinal S.A.股权的公告》。
因前次协议中的乌拉圭当地合作方LAVP退出,2017年6月30日恒阳(拉美)投资与RP先生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恒阳(拉美)投资向RP先生购买Lorsinal公司50%股权,Lorsinal公司50%股权的对价为1600万美元。
本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投资收购乌拉圭Lorsinal S.A.股权
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2017年6月30日恒阳(拉美)投资与RP先生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
恒阳(拉美)投资应于协议签署之时支付1000万美元,剩余600万美元应于2017
年9月30日或之前一次性支付。
因恒阳(拉美)投资及LAVP已于2016年分别支付了120万美元、80万美
元收购履约保证金,合计200万美元的保证金预付款已经作为收购对价的一部分,
释放给卖方。2017年7月3日,恒阳(拉美)投资支付了880万美元Lorsinal
公司股权收购款,其中向RP先生支付了股权收购款800万美元,返还给LAVP80
万美元保证金预付款。2017年7月7日,Lorsinal公司完成了股权变更,恒阳
(拉美)投资与RP先生各持有Lorsinal公司50%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Lorsinal S.A.的股权变更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