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4-015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67%股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现将受让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摩集团”)所持有的新大洲
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本公司”)2.67%股权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2004年2月25日,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评协通评报字(2004)
第017号《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该所接受天摩集团委托,评估了新本公司
整体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为本次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
。评估结果为:资产总计评估价值227,306.09万元,负债总计评估价值155,190.97万元,净资
产评估价值72,115.12万元。《评估报告书摘要》同日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
,请投资者阅读。
二、2004年2月6日,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以津机控董[2004]1号文《关于对天津
摩托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价格的批复》,同意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本公司资
产评估结果和天摩集团与本公司协商的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925.47万元。
三、2004年6日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二批[2004]762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本次新本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同意
公司投资者于2004年1月13日重新订立的公司合同与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合同、
章程同日废止。同意天摩集团将其持有的新本公司2.6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股权转让
后,天摩集团退出新本公司,其在新本公司的全部权益、责任和义务均由本公司承接。2004年
6月16日,新本公司获取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新本公司的股东及其
持股比例变更为: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78.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日本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有4978.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至此,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情况请见2004
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2、天津市津评协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
》(津评协通评报字[2004]第017号文);
3、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关于对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价格的批复》
(津机控董[2004]1号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
批复》(商资二批[2004]762号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4]010号)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