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接受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因中外合资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上海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平市值采取成本法进行了评估,为其进行中外合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00年6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
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上海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表现出来的公平市值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帐面净值 调整后帐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A B C D=C-B
流动资产
1 386717954.73 391136523.59 391136523.59 —
长期投资
2 2000.00 2154.40 2154.40 —
固定资产
3 236884245.50 236884245.50 257885213.81 21000968.31
其中:在建工程
4 9650692.28 9650692.28 9650692.28 —
建筑物
5 145778909.40 145778909.40 164205384.31 18426474.91
设备
6 81454643.82 81454643.82 84029137.22 2574493.40
无形资产
7 11476600.00 11476600.00 75948390.00 6447179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11476600.00 11476600.00 75948390.00 64471790.00
其他资产
9 13937490.31 13937490.31 21196512.32 7259022.01
资产总计
10 649018290.54 653437013.80 746168794.12 92731780.32
流动负债
11 521096503.01 521096503.01 521096503.01 —
负债总计
12 521096503.01 521096503.01 521096503.01 —
净资产
13 127921787.53 132340510.79 225072291.11 92731780.32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目的之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本报告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机构负责人:文建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孟兆胜、李永国
20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