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5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
了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次董事会决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如果公司已于有 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以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
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
权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调整
调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调整
调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有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
“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调整后内容为:
“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