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2月16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应配总额计105,600,000股。鉴于目前本公司B股市价远低于配股价,主要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已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国有股股东可配股份45,270,000股,经国家财政部批准,将以现金认购2,260,000股,其余部分放弃;募集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2,722,950股,部分股东已承诺以现金认购987,500股,其余部分放弃;前次转配股东可配股份8,707,049股,部分股东已承诺放弃认购配股权7,973,959股,实际可配售733,090股。预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22,880,587股人民币普通股。
为保障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权利,对于未承诺放弃配股权并拟申请参加配股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本次配股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配股缴款期内根据B股股东的申请在二级市场上代为购买B股并按配股价配售给该部分股东。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00元。
3、股权登记日:2000年3月1日。
4、除权基准日:2000年3月2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3月3日至2000年3月1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认购方式:
①缴款地点: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②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苏常柴A”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每股价格9.00元,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本次配股简称“常柴A1股”,代码“8570”;“常柴A2股”代码“3570”。
③在缴款期内,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其可配数量。若投资者在2000年3月2日至2000年3月16日办理了“苏常柴A”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配股认购方式:
①认购方式:在配股缴款期内向主承销商提出配股申请。
②认购价格:配股价格按配股缴款期十个工作日的平均汇价折算为港币配股价。
③认购数量: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10:3),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
(3)国有股股东、募集法人股股东、高级管理人持股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4)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A股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前次转配股的配股余额由承销商代销。
7、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2月16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