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0-057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8 人,代表股份1,645,980,379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59.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637,523,994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8,456,385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7人,代表股份90,210,99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7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9,9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9568%;反对900,1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9979%;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9,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568%;反对90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979%;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8.9498 %;反对 906,4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0048%;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9498%;反对 906,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48%;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5,032,9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424%;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551%;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8.9498 %;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1.0048%;弃权40,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