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万向钱潮” 或“公司”)
本次增发不超过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0]258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本次增发采取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
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申银万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9.29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年4月2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加权平均价。
4、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10年4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1.8的比例行使优
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184,605,725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
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92.30%。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
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
发行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0-0062
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鲁冠球先生承诺全额参与公司本次增发的
优先配售(即优先认购427,789股),同时参与本次增发的网上申购,优先认购
和网上申购的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承诺参
与公司本次增发的优先配售,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
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高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
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6、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和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
限售条件股股东。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参与网下申购的
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参与网下A 类申购或B 类申购。参与A 类申购的投资
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200 万股,超过200 万股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且承诺锁定期为1 个月,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参与B 类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
表的申购下限为20 万股,超过20 万股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
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10,000 万
股。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最低认购股数为1 股。
7、网下申购日为2010年4月7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公司
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除外)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公司原股
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进行网下申购时,必须全额缴纳申购款。
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10年4月7日(T日)15:00时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和
划款凭证等指定文件,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在当日(T日)17:00
时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
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
人募集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10年4月12日(T+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3
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若获得配售的
机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则须在当日(T+3日)17:00时
前,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0、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
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11、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及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0年4月2日(T-2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万
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有
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万向钱潮、发行人、公司 指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根据发行人2009 年8 月12 日召开的200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
指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4
原股东 指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时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 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 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
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
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
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
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8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
本次发行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10 年4 月6 日(T-1 日)
申购日/T 日 指
2010 年4 月7 日(T 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购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
本次增发不超过20,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
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
2、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
条件股股东。5
一般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
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 股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
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9.29 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 年4 月2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加权平均价。
4、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800万元。
5、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
2010 年4 月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10:1.8 的比例行使
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184,605,725 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
1 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92.30%。
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
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
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鲁冠球先生承诺全额参与公司本次增发的
优先配售(即优先认购427,789股),同时参与本次增发的网上申购,优先认购
和网上申购的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承诺参
与公司本次增发的优先配售,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
及《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6、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
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 类申购的配售比例高于网下B 类申购的配售比例、
网下B 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
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6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
2010年4月2日
(T-2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10年4月6日
(T-1日,周二)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