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再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1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缴款将于2001年3月19日截止,为切实保护股东的权利,现就本次配股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与配股价格:以现有总股本28285983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14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1年3月5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3月6日至2001年3月19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配股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限内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公司高管股及社会法人股在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六、缴款方式:在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日)收市后,持有万向钱潮的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配3的比例获得万向钱潮配股权,简称“万向A1配”,代码:8559”,社会法人股、高管股股东的配股款直接向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划拨和缴款。
七、对逾期未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由承销商根据协议包销,社会法人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商代销。
八、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在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时一并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余股按深交所惯例办理。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获配的股份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刊登在2001年2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配股说明书》。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