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分派方案规定,鉴于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
权变更为 976,518,202 股,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2,864,476 股后的 963,653,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499892(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为 48,172,278.84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8,172,278.84 元/976,518,202 股*10
股=0.493306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9330 元。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330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963,445,851 股为基数,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48,172,292.55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
购专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
分配方案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
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上
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864,476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总
股本变更为 976,518,202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864,476 股后的 963,653,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9892(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48,172,278.84 元(含税)。”
4、公司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5、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调整原则一致。
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864,476 股后的 963,653,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499892(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4990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97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98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1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
2 08*****848 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无需调整。
2、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48,172,278.84 元;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864,476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且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
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48,172,278.84 元/976,518,202 股*10 股=0.493306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9330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330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神州信息大厦六层
资本战略部
咨询联系人:王兴苒、季雨
咨询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