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4.8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原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1993]34 号文件批准筹建,在国营长风机器厂股份制改组的基础上,联合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子集团物业公司等发起人,经甘肃省人民政府[1993]89 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82 号文复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3]322 号文审核批准,于 1993
年 11 月 17 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已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50.00 万元,股本总数 12,250.00 万股,其中国有
发起人持有 6,900.00 万股,募集法人持有 750.00 万股,社会公众持有 4,600.00 万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35,179.85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为 461,102.61 万元,注
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 1 号,本公司属煤炭行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销售,煤矿工程建设和检测服务,发电、供电、供水服务以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是各类煤炭产品、化工产品,同时提供工程建设、发电、供水、供热、检测、运输等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劳务。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充分的财务资源支持,故本公司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设涉及重要
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
披露位置 依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附注五、4 应收账款(1)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比重 5%
款项 附注五、7 其他应收账款(1)以上,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
上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附注五、4 应收账款(3)
回金额重要的 附注五、7 其他应收账款(4)单项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附注五、4 应收账款(4) 单项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附注五、9 合同资产(2)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比重 5%
以上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 附注五、6 预付账款(2)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比重 5%
以上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的比重
重要的债权投资 附注五、11 债权投资(2) 5%以上,且金额在 1000 万元
以上的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附注五、14 在建工程(2) 预算占该项资产总额比重 5%
以上的
账龄超过 1 年重要的应付账款 附注五、22 应付账款(2) 单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账龄超过 1 年重要的其他应付款、附注五、24 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 5%以
合同负债 附注五、27 其他应付款(2) 上,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
重要的投资活动 附注五、现金流量表项目(1)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附注七、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
(2)(3) 总利润 15%的子公司、非全资
子公司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十一、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经营性
要事项 业务税前利润)的 5%的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
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
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
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
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
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
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
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