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41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6,733,78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开发行的靖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33 元/股,在发行
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3 元/股调整为 3.23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86,971,050 剔
除已回购股份 46,733,789 股后的 2,240,237,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2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675 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照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2020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24,023,726.10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97957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57元/股(最终除权除息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31号靖煤大厦六楼
咨询联系人:杨芳玲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传真电话:0931-85082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