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
开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度第 2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851,488.6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435,676.48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43,567.65 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3,795,168.7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9,984,316.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673,810,852.0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根据公司现有及规划项目开发建设进程,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2021 年预计投入资金约为 82,21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 2021 年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计划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1 广荣福地房地产项目 16,002 自筹及银行贷款
2 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 48,740 自筹及银行贷款
3 浏阳财富新城房地产项目 11,468 自筹
4 工程结算及其他 6,000 自筹
合 计 82,210 ——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1年度第3 次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度第 2 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第 2 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