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7-54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0,000股,共需回购资金8,002,800元。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5年11月5日,公司2015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计
划相关《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30日,授予价格每股5.13元,向符合条件的383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0,000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出具了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383人调整为2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77,590,000股调整为60,410,000股。
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激励对象299人限制性股票60,410,000股,授予价格5.13元/股,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6年8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宁瀚先生、钟飞先生、刘洪涛先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50,000股、250,000股共计650,000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宁瀚先生、钟飞先生、刘洪涛先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50,000股、250,000股共计650,000股。
2017年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3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65,000股;回购并注销3名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60,0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失去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560,0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杨莹女士、韦国良先生、王珂先生、林瑛女士、蔡正永先生、胡典高先生、朱朝斌先生、熊瑛女士、王奇先生等9人因离职等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已离职的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杨莹女士、韦国良先生、王珂先生、林瑛女士、蔡正永先生、胡典高先生、朱朝斌先生、熊瑛女士、王奇先生等9人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60,000股回购并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683,075,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86,813,036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98404元(含税)。
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规定,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管的该部分现金股利,并做相应会计处理。”之规定,在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为5.13元/股,本次共需回购资金8,002,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股数 未解锁股数授予价格回购数量 回购价
序号 姓名 (万股) (万股) (元/股) (万股) 格
(元/股)
1 杨莹 15 11.25 5.13 11.25 5.13
2 韦国良 25 18.75 5.13 18.75 5.13
3 王珂 20 15 5.13 15 5.13
4 林瑛 15 11.25 5.13 11.25 5.13
5 蔡正永 15 11.25 5.13 11.25 5.13
6 胡典高 25 18.75 5.13 18.75 5.13
7 朱朝斌 28 21 5.13 21 5.13
8 熊瑛 55 41.25 5.13 41.25 5.13
9 王奇 10 7.5 5.13 7.5 5.13
合计 208 156 - 156 -
(三)回购资金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002,8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从目前的4,699,047,936股减至4,697,487,936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内容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并注销股票种类 限制性股票
回购并注销股票数量(股) 1,560,000
限制性股票总额(股) 40,935,000
回购并注销股票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 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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