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2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触及累计诉讼披露标准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房开”)
被告二: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
被告三: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
第三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二)案件概述
前海人寿诉称:长安信托于 2020 年 6 月 9 日设立信托计划(前海人寿系第
三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及受益人),并与贵阳房开签订相关合同等,约定通过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贵阳房开提供融资,回购期为 36 个月,长安信托
依约宣告融资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提前到期。金世旗控股、中天城投为贵阳房
开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连带保证。2022 年 10 月 31 日长安信托按信托财
产现状以非现金形式分配给前海人寿,前海人寿已取得长安信托对贵阳房开的部分债权及对保证人的担保权利。前海人寿以贵阳房开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为由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回购本金 980,000,000 元、溢价回购款158,781,560 元;
2.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截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的违约金
26,023,051.71 元;
3.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的违约金;
4.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
5.判令金世旗控股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6.判令中天城投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前海人寿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9)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1,193,107,296.3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3%。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仲裁 收案时间 受理机构 诉讼/仲裁金额 案件状态
类型 (元)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 金融借款合同 西安市中级人民
1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 纠纷 2022 年 12 月 5 日 法院 1,174,014,864.19 一审进行中
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金额 1,174,014,864.19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及金额 19,092,432.13 一审进行中
总计金额 1,193,107,29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