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89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825,0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688,984,786股的比例为0.4015%;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688,984,786股的比例为0.1013%。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张智先生,副董事长石维国先生,董事兼执行副总裁李凯先生、吴道永先生、林云女士,执行副总裁李俊先生、余莲萍女士、王昌忠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何志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谭忠游女士等高级管理人员10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合计10,050,000份,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50名激励对象(其中期权激励对象4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0名)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8,825,000份和4,750,000股。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3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3年7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并公告。
2013年8月16日,公司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授予日2013年8月26日等相关事项。
2013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出具了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4人调整为62人,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由4900万份(股) 调整为4830 万份(股)。
2013年9月26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激励对象62人股票期权3,504 万份、限制性股票876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28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46元,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3年9月27日。201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4年9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因2013年年度分配方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7.28元调整为6.98元。同意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外的5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090,000份,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2,040,000股。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价格为6.98元/股。同意将已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2,68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60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并于2014年12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注销事宜。注销有关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5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2014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98 元/股调整为2.712 元/股;公司55名激励对象尚未进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4,270,000份调整为60,675,000份。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
权/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符合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2名,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50,000份,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06,250股;并作废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12元/股调整为2.512元/股。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失去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500,000份和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并相应调整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人数由52人调整为51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及回购注销失去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500,000份和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并对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6年8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
权/解锁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符合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0名(其中期权激励对象4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0名),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825,000份,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0,000股;因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本次作废股票期权375,000份,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93,750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中天城投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条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解锁条件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授予日前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度、
本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2011年度、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470,515.2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 元、525,093,863.12元、
低于授权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554,765,226.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平且不得为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净资产收益率:授予日当年(T年,2015 130,359,187.88元、326,947,965.0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9%;元、510,451,663.72元;平均值分别
净利润增长率:以2012年经审计扣非 是:506,109,868.37元、
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扣非后的净 322,586,272.23元;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60%。 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606,776,304.48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258,723,896.50元。均高于
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的三
年平均值。
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1%,不低于19%;
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