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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4人,代表股份727,797,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88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6人,代表股份641,123,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6,674,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0人,代表股份93,0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37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2人,代表股份6,398,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6,674,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229%。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7,646,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2,921,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7,646,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2,921,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7,646,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2,921,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7,646,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2,921,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7,655,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2,5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2,930,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25,840,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1%;反对194,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1,762,0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1,116,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74%;反对19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弃权1,762,0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  李泽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