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拟对全资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福建华显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
2、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并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7221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1#楼第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刘治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728,770,502元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销售限于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8,943,578,419.40 元,合并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854,021,005.76 元,
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952,883,239.66元;经审计母
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5,138,761,926.8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128,788,881.65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13,009,973,045.24元;201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人民币
4,435,992,658.06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395,669,654.38 元,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1,899.98 元,净利润
人民币36,814,828.61元。
三、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5738868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77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治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48,301,300元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模具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福建华显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10,620,861.5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3,018,219.9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37,602,641.60 元;2016 年度福建华显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89,829,971.16元,净利润人民币32,294,417.87元。
四、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福建华显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福建华显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吸收合并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8,770,502元,福建华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8,301,300元;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1,728,770,502元),福建华显将注销;吸收合并前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董事长刘治军先生。本次吸收合并不影响公司模组业务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亦不涉及股份支付事宜。待公司合并福建华显全部资产及业务后,公司将依据需求办理注册地址(住所)及营业范围变更等事宜,并提交相关决策机构审议。
2、合并范围:福建华显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福建华显的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公司承接或吸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3、合并双方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福建华显的所有资产转移等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手续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整合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力、财务等各项资源,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
2、福建华显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