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2年1月30日在宜昌市南湖宾馆召
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9名,授权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会议由汪东林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经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
的决议》。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猴王集团公司债权的帐面余额69194.7万
元,已提坏帐准备66182.8万元,帐面净值3011.9万元,现根据本公司与南京
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拥
有的对猴王集团公司债权净额3011.9万元与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经评估价值为3114万元(评估报告详见2001年11月
28日《证券时报》),占其总股本15%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后本公司不再拥
有对猴王集团公司债权,将持有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65%的股权(本公司
已收购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详见2001年11月28日、12月31日
《证券时报》)。
此决议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经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秘
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因工作变动,李本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对
其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决定聘请黄昌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职务。
三、经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托管
江苏新中期公司部分资产的决议》。
根据本公司与江苏新中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公司三
届十次董事会决定托管江苏新中期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其控股子公司江苏
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和南京国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
由于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已通过了收购江苏新中期公司持有的江苏新大
都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决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根据公司资产重
组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与江苏新中期公司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
四、经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3月5日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3月5日下午2∶00-5∶00
2、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3、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提案
4、参加对象:
(1)截止2002年2月26日交易结束,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
席并参与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5、会议登记办法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有效持股凭证或单位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个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相关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2年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17-6352517 传真:0717-6351835
联系人:张德胜 刘兴甫 郑方华
6、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31日
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签名: 受托人签名:
黄昌龄同志简历
黄昌龄 男 土家族,1966年4月16日出生,湖北长阳县人,1988年7月参加
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
家注册实习质量审核员。
1984.07-1988.07 就读于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
1988.07-1990.02 宜昌电焊条厂企质办,先后任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0.02-1994.06 猴王焊接公司企质办,任处长
1994.06-1995.12 猴王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任处长
1995.12-1998.09 猴王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任副部长
1998.09-2000.01 猴王集团公司纪委委员、经济运行部副部长
2000.01至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资产置换的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猴王集团公司债权的帐面余额69194.7万元,
已提坏帐准备66182.8万元,帐面净值3011.9万元,现根据本公司与南京四方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9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
述拥有的对猴王集团公司债权净额3011.9万元与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
有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经评估价值为3114万元,占其总股本15%的股权进
行置换。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地址:南京
市玄武区中央路6号;法定代表人:陆军;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中
外合资经营;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自建房屋并提供物业管
理。
2.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册地址:南京市常
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乙幢30楼;法定代表人:吴茂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
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
物业管理,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1.本公司出售的资产为拥有的对猴王集团公司债权净额3011.9万元,截止2001
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猴王集团公司债权的帐面余额69194.7万元,已提坏帐准备
66182.8万元,帐面净值3011.9万元。
2.本公司收购的资产为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
限公司15%的股权,经评估后的价值为3114万元,其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机构:湖北竞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止基准日:2001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3030.25 11245.25 14170.24 2924.99 26.01
长期投资 2181.34 4781.34 17114.85 12333.52 257.95
固定资产 677.66 677.66 801.79 124.13 18.32
其中:在建工程 0 0 0 0 0
建筑物 583.46 583.46 712.30 128.84 22.08
设备 94.20 94.20 89.49 -4.71 -5.0
无形资产 0 0 0 0 0
其中:土地使用权 0 0 0 0 0
其他资产 18.42 14.82 14.81 0 0
资产总计 15907.66 16719.05 32101.69 15382.64 92.01
流动负债 10526.41 11341.41 11341.41 0 0
长期负债 0 0 0 0 0
负债总计 10526.41 11341.41 11341.41 0 0
净资产 5381.25 5377.64 20760.28 15382.64 286.05
四、本次资产置换以零价格置换,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其所持有的
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价值为3114万元)来置换本公司拥有的对猴王
集团公司债权净额3011.9万元,并不发生现金交易。
五、通过本次资产置换,极大地改善了公司资产状况,为公司下一步的资产重
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根据南京市工商局出具的市场主体登记资料显示,南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本次资产置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