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通过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定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 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华实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之日,即视为标的资产的转让完成,华实控股即取代铧盈投资持有标的资产,并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全部收益与责任。
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后,铧盈投资应当协助华实控股办理所
实控股到标的企业处办理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标的企业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变更后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标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及相关份额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所持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将所持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将所持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将所持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2021 年 2 月 17 日,铧盈投资与华实控股签订份额转让协议,铧盈投资将所持的
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过户已经办理完毕。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华实控股的全部转让款。
(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全部转让款后即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的全部受益与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给华实控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3、交易对方已经支付本次交易全部转让价款;
4、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合法转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5、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6、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占用的情形;除为“16 力合债”提供反担保外(已于 2021年 6 月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在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发表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已经支付,且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相关资产交付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