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3—017
广 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设立控股 公司投资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设立控股公司投资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
1.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怀集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广东怀集恒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投资建设、运营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 70.16MW,静态投资 30315.13万元,动态投资 30768.45 万元,工程总投资 30978.92 万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工程总投资的 30%计,为 9294 万元。其中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8829 万元,持股 95%,怀集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65 万元,持股 5%。
在项目建成投产前,项目公司不进行股权收益分配;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怀集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对于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在按章程规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怀集县祥盛物资贸
8%获得固定收益;若当年项目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低于祥盛物资贸
易有限公司实际出资金额的 8%,则先按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分给祥
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剩余不足该公司 8%固定收益的部分转由从下
一年度项目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中优先补足。
2.由本公司向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注资人民币 8829 万元,用
于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注册资本金。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
次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设立控股项目公司投
资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增资及对外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
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 怀集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怀集县怀城街道解放中路 6-8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禧臻
注册资本 50万元
主营业务 河砂和其他建筑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及恒运新能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为非关联方。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和 怀集县长盛物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怀集县国资
实际控制人 局,属国有全资企业。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参与各方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出资(其中怀集
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465 万元,资本金剩余部分 8829 万元
由本公司向恒运新能源公司增资)。
2、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中洲镇周边区域。
(3)设立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怀集恒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 929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怀集县中洲镇
股权结构(各主要投资 恒运新能源公司出资 8829 万元,占股比 95%,怀集县祥盛物资贸易有限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 公司出资 465 万元,占股比 5%。
比例)
(4)项目拟建规模: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规划建设规
模为 70.16MW,静态投资 30315.13 万元,动态投资 30768.45 万元,
工程总投资 30978.92 万元人民币。项目注册资本金按工程总投资的
30%计,即项目注册资本金总额为 9294 万元,其中,恒运新能源公司
出资 8829 万元、祥盛公司出资 465 万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其余 70%
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由项目公司负责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5)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顺应国家优化电源结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贯彻落实公司“立足主业”的发展战略,抢抓拓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1、审批风险:本项目由多方参与,需要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有权部门备案;此外,项目建设需要相关有权部门审批,是否获得备案及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风险:项目建设的所需建设资金量大,如果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影响建设进度,将对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3、经营风险:在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电量、电价及其他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引起增加成本、降低收益的后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目前主要是燃煤机组。在国家严格控制燃煤发电机组、大力发展清洁新能源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运新能源公司投资怀集中洲镇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紧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做大做强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广东电网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结果显示,本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8.10%,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企业部分)为 7.07%(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企业部分)为 6.08%(税后),扣除储能部分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企业部分)可达 6.60%(税后)。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祥盛公司每年从项目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中按其实际出资金额的 8%获得固定收益。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
高于 2022 年 10 月最新央行五年期以上 LPR(4.30%)和 2022 年
10 月发行的第四批储蓄国债利率(期限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3.22%)。项目经济上可行(以上数据为初步预测,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