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11 月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雁秋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9万元,与2020年度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