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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1 深市 穗恒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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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关于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0

穗恒运A:关于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
              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首期项目(即本期)将建设东明三路、凤湖二路、埔心村等 3 个加油、加氢、充电、光伏发电、商业等“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含加氢),开发大道、创新大道等 2 个综合能源站(不含加氢)。本期项目总投资为 29,789.76 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待命名),负责开发、建设、运营该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比 5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比 50%。第一期双方按照股比各实缴 1,500 万元,剩余 9,000 万元根据合资公司项目发展需求分批缴存。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
 本次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区综合能 源站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 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增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按程序完 成了向广州开发区国资局报备,并取得了同意备案的批复。

    二、交易对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18 层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日峰

注册资本    2,840,300.00 万人民币

            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润滑油、燃料油;油(气)
            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
主营业务    资、建设、维护;普通食品;日用百货;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
            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经营业务
            有关的培训;卷烟销售(限分支机构)等。

关联关系    非关联方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持股 70.42%;

主要股东持 2.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持股 2.82%;
股情况和实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82%;

际控制人    4.深圳市人保腾讯麦盛能源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82%;
            5. Qianhai Golden Bridge Fund ⅠLP,持股 2.82%。

是否为失信 否
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出资。


          2、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3)项目服务范围:对黄埔区内新增规划的综合能源站点进行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4)项目拟建规模:首期项目(即本期)将建设东明三路、凤

      湖二路、埔心村等 3 个综合能源站(含加氢),开发大道、创新大道

      等 2 个综合能源站(不含加氢)。本期项目总投资为 29,789.76 万元。

          (5)建设周期:预计 2021 年东明三路“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

      创新大道综合能源站两个项目投产,2024 年五个项目全部投产。(具

      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6)设立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            待定

出资方式            参与各方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出资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广州黄埔区中新知识城

股权结构(各主要投资 本公司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比 5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 限公司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比 50%。第一期双方按照股比
比例)              各实缴 1,500 万元,剩余 9,000 万元根据合资公司项目发展需求分批缴存。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与零售、氢能源、天然气、光伏发电、充电业务及
经营范围            相关产品的销售;经营餐饮、粮油、面包、水果等副食品、卷烟、酒类、
                    书报杂志的销售,汽车服务,日用百货的销售(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的项目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顺应国家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紧抓大湾区优化能源结构和黄埔区发展氢能产业的机遇,贯彻落实公司“立足主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1、审批风险:本项目由两方参与,需要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风险:项目建设的所需建设资金量大,如果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影响建设进度,将对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3、土地风险:由于本项目开发的土地需要通过租赁或招拍挂取得,但土地取得过程中,用地审批、调整用地性质、用地规划的时间环节不可控,存在一定风险。

    4、油价风险:目前受到全球性疫情影响,国际油价波动较大,但由于我国油价是发改定价,整体受国际油价冲击较小。

    5、加氢站政策风险:加氢行业技术正在革新之中。国家目前对于加氢站是鼓励的政策,但鼓励补贴的政策能延续多久,整个行业是否一直利好,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因此对于加氢站建设周期,一定要做好计划,尽早建站投产,早建设早投运早盈利。

    6、安全风险:项目危化品存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尽量采取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管理手段,项目风险在
可接受范围内。加氢站为新兴事物,社会认可度尚未成熟,因此还需要在设计、建设与运营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场站安全。
    7、环保风险:本项目加氢部分是新清洁能源的示范工程,氢气基本不产生污染物;加油站设备设施均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广州开发区属国有控股上市能源企业,致力于打造面向华南、辐射全国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此次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黄埔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紧抓大湾区优化能源结构和黄埔区发展氢能产业的机遇,做大做强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2.08%,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8.84 年(以上数据为初步预测,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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