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公告编号:2024-035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要求,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
(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A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637.73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涡旋压缩机产线数智化升级项目 12,885.16 12,885.16
2 涡旋压缩机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2,752.58 2,752.58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19,637.73 19,637.73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