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09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8 项议案,其中,第 7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除第 7 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三、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 所交 易系 统进行网 络投 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 4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璧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0,612,273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0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5,567,86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6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5,044,40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5.1457%。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03,711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20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1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5,788,2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224%。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0,23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21,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3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0,23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21,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3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同意 290,131,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23%;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90,131,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23%;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23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21,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3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228,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8%;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21,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386%;反对 381,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1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783,485 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95,349,9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03%;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23%;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133,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52%;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4,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23%;反对 478,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云舒、何易艺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