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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广州浪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1-07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广州浪奇”变更为“*ST 浪奇”,证券代码仍为 000523;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85,318,765.07元。此外,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之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之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同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广州浪奇”变更为“*ST 浪奇”,证券代码仍为 00052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6 日;
  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一方面,董事会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董事会将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确保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产业的正常运转,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聚焦主业谋发展

  一是强化南沙浪奇发展,进一步理顺日化板块南沙浪奇、韶关浪奇、辽宁浪奇、奇宁公司、日化所的股权关系及各自定位,将南沙浪奇真正作为绿色日化板块的统一生产运营的旗舰。

  二是推动华糖公司走高效节能、低碳环保的发展之路,从传统的制造业生产企业转型为运用先进生产技术、现代生物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科技引领可持续发展。

  2、积极配合重整,企业再出发

  2021 年 4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立根租赁对公司提出的预重整
的申请,并指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公司将积极配合预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努力实现预重整、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重新再出发。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14.3.11 条的规定,
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
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3 号 501 室

  电话:020-82162933

  电子信箱:dm@lonkey.com.cn

  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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