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祥 周清杰 郭建恒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