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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8 深市 四环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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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拟收购项目

公告日期:2001-03-06

                            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拟收购项目审计、评估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1年2月10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根据该公告,本公司将申请增发不超过4500 万股A股, 并拟用募集资金收购江苏阳光集团公司所属北京四环生物工程制品厂和江苏省江阴制药厂两家企业(下称“目标企业”)。上述议案将提交本公司于3 月 13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应于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5 个工作日公布对目标企业的审计和评估结果。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对两家目标企业的审计和评估,现特将北京四环生物工程制品厂和江苏省江阴制药厂的审计、评估结果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全文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查阅。
  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6日
  附:1、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01]A153号《审计报告》;
      2、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01]A154号《审计报告》;
      3、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01]第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4、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01]第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附件1
                                    审 计 报 告

  苏公W[2001]A153号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拟收购的江苏阳光集团公司下属的北京四环生物工程制品厂200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和2000年度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该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厂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该厂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0年度经营成果和2000年度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金章罗
                                                       黄德明
                            2001年2月8日
  附注1:企业概况(略)
  附注2:编制基准
  由于本厂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的附属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与该所无法分清,故在编制本会计报表时,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与江苏阳光集团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以双方认可的2000 年2月底的资产、负债构架作为资产负债表的期初金额,以方便会计报表使用者。
  附注3: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会计报表所载会计信息系根据本厂的会计政策编制,该等会计政策均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制定。
  1.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会计报表所载2000年3月1日至 2000年12月31日为一特定会计期间。
  2.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坏帐损失确认标准: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确认为坏帐损失。
  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
  6. 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原材料、在产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或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结转成本;
  半成品、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7.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原值的5%,其折旧年限及分类折旧率分别为: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5年        19.00%
  机器设备             10年         9.50%
  运输设备              5年        19.00%
  8.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药证按10年平均摊销)。
  9. 收入的确认原则
  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0.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附注4:税项
  本厂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流转税
  增值税:税率为17%和6%,并按6%征收率计税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金额的7%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3%计征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本厂是北京市科技园区海淀园内的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为促进园内的新技术企业发展给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
  附注5: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按当年净利润的10%和5 %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附件2
                                        审 计 报 告
                                       苏公W[2001]A154号
    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拟收购的江苏阳光集团公司下属的江苏省江阴制药厂200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和2000年度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该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厂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该厂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0年度经营成果和2000年度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金章罗
                                            黄德明
                    2001年2月8日
  附注1:企业概况(略)
  附注2:编制基准
  根据江阴市工业局与江苏阳光集团公司签订的“关于购买江苏省江阴制药厂的协议书”,以双方认可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苏中资评报字(2000)第188 号评估报告评定并经江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的本厂除原厂区土地外的2000年 11月30日净资产进行评估调帐。
  附注3: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会计报表所载会计信息系根据本厂的会计政策编制,该等会计政策均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制定。
  1.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坏帐损失确认标准: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确认为坏帐损失。
  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
  6. 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成本差异于发出或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分配。
  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的方法。
  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7.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原值的5%,其折旧年限及分类折旧率分别为: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20年       4.75%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30年       3.17%
  机器设备                  10年       9.50%
  运输设备                   8年       11.88%
  8.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药证按10年平均摊销)。
  9、递延资产核算方法
  用电权、用水权及通讯权按5年平均摊销。
  10. 收入的确认原则
  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1.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附注4:税项
  本厂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流转税
  增值税:按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入的17%计征。
  营业税: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金额的7%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3%计征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