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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7

新金路: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4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部分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蔡昱、江川、张东响、胡仕伟、芜湖天英芯片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金成仁、周玉莲和何浩驰合计持有的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01%股权,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因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简称:新金路;代码:000510)自 2022 年 9 月 5 日开市时起开始
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停牌公告》,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也自 2022 年 9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3、2022 年 10 月 20 日、11 月 19 日、12 月 20 日、2023 年 1 月 20 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继续推进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因公司未在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 6 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此需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定价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定价基准日,交易价格,股份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5、2023 年 4 月 18 日、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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