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3—03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
事局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合同
变更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决定将四川金路塑胶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及其它设施等出租给四川
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2 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每月租金 6.8 万元。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
土地的议案》。
同意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位于德阳市区图门江
路南侧的 1 宗国有土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支付收储
补偿费 4,004,353.5 元。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产业,合理配置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 4 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整合,由德阳金路高新材料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金路塑胶有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四川金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