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四川省证管办、中国证监会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7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现将配股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1、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2.976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50元;
3、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15日;
4、除权基准日:1997年5月16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1997年5月20日至1997年6月2日(期内证 券营业日);
6、配股认购者申购代码:8510;
7、投资者若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自动 放弃;
8、若投资者在1997年5月16日~6月2日期间办理了“金路集 团”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9、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份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10、咨询单位和联系人: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38)2207936
联系人:杨雪金 张成碧
(2)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21)62788788转641
联系人:陈霄汉 赵惠新 李光增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