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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11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参与认购子公司秀强股份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

  为实现产品智能化升级,拓展业务布局,公司持股 25.02%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秀强股份,股票代码:300160.SZ)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85,451,726 股(含185,451,726 股)A 股股票,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900.00 万元,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 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照本次发行前公司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秀强股份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认购金额预计约 23,500.00 万元,并拟与
秀强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出具
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参与认购子公司秀强股份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其股东大会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5 亿元,授信期限为 3 年,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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