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126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年度银行授信,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2.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等,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业务品种进行合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12月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
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
授信额度
序号 银行名称 (人民币, 授信期限
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50,000 1 年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17,000 1 年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 40,000 1 年
行
4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 10,000 1 年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50,000 1 年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00 3 年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00 1 年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50,000 2 年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00 1 年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00 1 年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 1 年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1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 50,000 6 年
试验区横琴分行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60,000 1 年
合计 527,000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在银行的贷款金额,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审批为准,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具体业务品种、金额、币种、期限、利率、授信用途等要素以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文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