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1 号文核准。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0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 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数量为 2.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20%。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