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虚假不实陈述。
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盐化A
股票代码:0506
配股类型:普通股
配股比例:10股配2.5股新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数量:41224358股
配股权证数量:41224358张
配股价格:2.22元/股
权证编码:8506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公开发行及上市股票信息披露原则》、深圳证券登记有限《1993年度分红派息和1994年配股运作方案》等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发行人配股的决议,配股申请已经四川省证管委以"川证委(1994)31号"文批准,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4]44号"文复查通过,发行人将对1995年1月3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的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川盐化股东按每10股普通股配售2.5股普通股、配售价格人民币2.22元的方案配售新股。
发行人全体董事确信该说明书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行人和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文化街220号
电话:(0833)352270-214
联系人:董隽
2.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深圳市爱国路金通大厦
电话:(0755)3241579
联系人:黄春伟
3.股份结算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联系人:陈文权
4.登记处:四川省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登记部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16号
电话:(028)6646943
三、本次配售方案
1.本次配售采用配股权证方式,配售41224358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每股2.22元人民币,发行权证41224358张,法人股已放弃其配股权利。其中可流通配股权证25097999张;非流通配股权证(即国家股配股权证)16126359张,该部分权证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只能协议转让。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2.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2.5股新股,每张权证可认购1股新股。
3.本次配股计划集资9151.81万元,预计发行费用410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5年1月3日
5.停止托管转托管时间:1995年1月3日至1月13日
6.除权日:1995年1月4日
7.配股权证交易日期:1994年1月9日至1月20日
8.配股权证简称及编码:盐化A权,8506
9.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见下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有股份 64505437 16126359 80631796
2.法人股 32450727 3245072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96956164 16126359 113082523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100392000 25097999 125489999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0392000 25097999 125489999
(三)股份总数 197348164 41224358 238572522
注:1.除上表所述外,发行人无其他类型股份。
2.尚未流通股份变动数为预计数,准确数据在新股发行结束后另行公告。
3.法人股东放弃认购权。
四、配股权证的派发与交易
上述登记日在册的川盐化股东可按本说明书公布的配股比例获得川盐化配股权证,配股权证的派发通过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各异地登记机构记入原股东的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可流通配股权证即盐化A权按上述交易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手",每100张盐化A权为一手,盐化A权的交易遵照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其持有人可在托管证券商处凭股票存折、股东代码卡及身份证买卖盐化A权。非流通配股权证只能协议转让。
五、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5年1月23日至2月16日
2.缴款地点:可流通权证即盐化A权认股缴款在托管券商处,持非流通权证认股缴款通过承销商进行。
3.缴款办法:可流通权证持有人凭其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其托管券商处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款;非流通权证持有人只可以转帐方式缴款。权证持有人认购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权证数量。
4.逾期未认购股份的非流通配股权证视为放弃认购;逾期未认购股份的可流通配股权证由承销商包销认购。
六、获配股票的交易
1.凭可流通盐化A权认购的配股开始交易日:1995年2月28日
凭非流通权证认购的配股在国家有关政策出台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可在深交所公布的零股交易时间买卖。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收入为人民币9151.81万元(未扣除费用),本公司将该募集款作如下发展能源、交通等项目:
1.联片供热发电项目,解决公司制盐一厂、纯碱厂联片供热稳定供电,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治理环境污染。投资7000万元。
2.修建涌斯江大桥,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状况,开发两岸资源和土地利用,加快五通桥区经济发展。投资1000万元。
3.公司基础工艺设备以节能降耗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739万元。
4.配售费用:包括承销佣金、公告费用、交易所和登记机构费用410万元。
八、1994年度溢利预测
董事会预计,若无不可预见情况出现,本公司1994年度的税后溢利预测为6319万元。
九、风险因素与对策
1.风险
川盐化公司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基础化工、日用化工及日用消费品生产单位,其市场风险取决于国内总的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以及同行业竞争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生产之食用盐目前尚由国家专营,国家下达产销计划,控制其价格,发行人按计划生产和调拨,并不直接面向销售市场,如国家专营放开,发行人将直接面向市场,建立自己的经销网络,并且要按照市场的需求状况组织生产,食盐价格亦将随市场供求变化而波动,同时也将减少由于专营带来的巨额流通费用,较大幅地提高企业效益。
(2)产品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产品有两种:其一是化工原料,其二是食用盐,化工原料生产的风险主要是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批量尚未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单位成本与规模较大的生产相比较高,食用盐生产受国家计划影响,尚不能达到计划生产能力。
(3)原材料和能源供应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并无困难,但其价格可能继续上扬,但发行人有部分产品(指食用盐)受国家专营控制,其价格受到限制,弹性较小,因而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这部分产品的获利能力。
(4)行业风险
目前国内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企业数目较多,竞争激烈,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小,工艺落后,但对发行人也有一定的影响。
(5)发行风险
本次配股采用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其中包销可流通股部分计25097999股,代销尚未流通股部分计16126359股,该部分配股可能募集不 足。
2.对策
发行人针对上述情况,决定采用下述策略来抵御和降低风险:
(1)提高主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及经营成本。本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有利条件,通过扩股募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通过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借助上市公司的广告宣传效果和其他营销途径提高发行人产品的市场份额。此外还将依靠本公司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及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提高发行人产品的竞争力。
(2)进一步采取多元化经营策略,降低单一行业的市场风险。发行人目前正在以中外合资的形式生产经营皮塑和日用消费品等轻工产品,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和内地广阔的市场,生产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轻工产品。
(3)妊人目前在沿海地区的业务已有一定基础,着力将本地的资源优势与沿海和经济特区的经济管理和政策相结合,加快本公司的发展。
(4)抓紧新项目的建设,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工程及设备安装,早日达到设计能力,实现规模效益。
(5)本次配股采用包销和代销结合的方式,代销的部分有可能对募集资金的计划产生影响,非流通股部分约有16126359股可能募集不足,但至少可以募集5571.75万元的资金。这样对本发行人的项目投资和1995年总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投资资金的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公司1994年度的税后利润不受影响。
十、特别说明
此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94年9月30日的197348164股增到238572522股。本次所配股票享受1994年度分红派息。
十一、咨询办法
1.若川盐化股东对本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秘书处。
地址: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文化街220号
电话:(0833)352270-214
联系人:董隽
2.若川盐化股东在认缴股款之后未获确认,请在托管券商处查询。
十二、备查文件
1.1992、199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配股承销协议书
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李剑文
199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