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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关于开展2022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京粮控股:关于开展2022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1-07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中投入的开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9,000 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天津”)、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新加坡”)、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船油脂”)、京粮(河北)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河北”)主要经营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小王子”)食品加工业务需要大量棕榈油,油脂油料价格受国际、国内市场供需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京粮天津、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古船油脂、京粮河北和浙江小王子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险控制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2、商品衍生品交易规模: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拟投入的商品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开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9,000 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根据公司安排由京粮天津、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古船油脂、京粮河北和浙江小王子调剂使用。

    3、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大豆、豆油、豆粕、菜籽油、棕榈油等油脂油料及相关农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

    4、业务授权及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为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衍生品市场的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对衍生品交易保证金采取逐日盯市制度,但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2、风险防控措施


    (1)使商品衍生品交易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仅投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

    (2)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期权原则上只进行买向操作,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持仓预警和止损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各个交易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险控制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2、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商品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通过对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合理运用,发挥其对冲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作用,能够实现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目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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