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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汪应华、 雷波涛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21〕 第 192 号
汪应华、雷波涛:
2015 年 9 月 24 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赛迪传
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传媒”)披露《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 2007 年 5 月,赛迪传媒主
办刊物《和谐之旅》杂志获准在动车组列车上免费摆放。 2011 年度,
由《和谐之旅》产生的业务收入占赛迪传媒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29.65%。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全国高铁列车杂志摆放权(以下简称
“ 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 赛迪传媒 2012
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当日,赛迪传媒董事会决定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
并安排善后事宜, 其铁道媒体业务停顿已基本确定, 但在对 2012 年
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赛迪传媒未考虑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事件对
未来收入及盈利状况的影响,未对商誉计提减值,致使其 2012 年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你们作为赛迪传媒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在
执业过程中未能充分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3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
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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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