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1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由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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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
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
上市的风险。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
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将在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