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2 股票简称:恒大地产 公告编号:2003-004
恒大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月16日在广州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
监事3名。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决议》,主要内容如
下:
通过了本公司与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房地产”)拟定的
《资产置换协议书》,同意本公司与恒大房地产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以本公司持有的三亚东方
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昌江农业园资产、对国营南林农场预付帐款项下土地租赁使
用权益作价142,630,471.54元与恒大房地产持有的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
股权作价1.539亿元进行置换,价款不足的部分,本公司在协议生效后90天内以现金抵补。
本次资产置换属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李国东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
有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属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资产置换需上
报中国证监会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资产置换进行审议。由于本
次资产置换属关联交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资产置换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
职责。公司的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本次拟置换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
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公司的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行为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本
次资产置换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外,公司监事会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扎实推进资产置换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大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