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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6

证券代码:000488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7-08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境内、

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过程中。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7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股数进行了调整。

结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6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0.27元/股)及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晨鸣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须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

整后发行底价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936,405,467股为基数(其中A股、B股总股本1,584,201,967股,H股总股本

352,203,50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现金红利 6元(含税),合计

1,161,843,28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A股、B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

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15

日、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2017

年6月1日,公司公告了《派付末期股息及为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的公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代扣代缴 10%企业所得税,且

2016年度末期股息仅支付予于2017年4月28日名列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6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0.27元/股)及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

    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

不低于9.67元/股及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

较高者。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0.27 元/

股-0.60元/股=9.67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的调整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情

况,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82,626,680股(含382,626,680股),其

中,晨鸣控股承诺按其截至2016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0.35%(含

20.35%)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即认购数量不超过77,864,529股。在上述

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实施前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