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4月10日召开的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经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监办函19989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80号文复审批准,其方案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4.50元/股
4.配股比例和对象:以现有总股本29873.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353.9万股,放弃其余的3185.5万股的配售权;社会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配售2988.396万股;本次配售总数为3342.296万股。
5.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7月7日